Sunday, January 31, 2016
聖經歸正教會 主日證道 01/31/2016 羅馬書7:1-6 不在律法之下
講道: 羅馬書7:1-6 不在律法之下
前言: 羅馬書的主題是 “唯獨因信基督稱義”,5:10 “在他的生裏得救”。5:21 “罪作王叫人死,恩典藉著義作王,叫人藉著主耶穌基督得永生”可以直接連到8:1。中間的第6章與第7章是夾註說明 “義人必因信得生”的細節原委。第6章說 “義人與罪的關係”,6:23是結論,也可以直接連到8:1。然而第7章論到 “義人與律法的關係”。我們得救之後與律法的關係,是認識稱義與成聖生活的關鍵。
1.我們與律法的關係
(1)羅5:20說到「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」,6:14「我們不在律法之下」。這裏所說的律法,是指神藉著摩西所頒布的律法。
(2)「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」3:21,「所以,我們看定了人稱義,是因信,不是因遵行律法」3:28。
(3)我們在亞當之約(行為之約)裏,被律法定罪,與亞當一同死了。我們在基督裏(恩典之約)得救復活,與主基督同活,稱義得永生(5:12-21)。
(4)我們稱義不是靠遵行律法,我們成聖也不是靠遵行律法,都是藉著信靠基督。「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? 斷乎不是! 更是堅固律法」3:31。
2.羅馬書第7章的分段
(1) 7:1-6 “信徒與律法的關係”: 我們重生得救之後,與律法的關係改變了;我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是歸屬基督。
(2) 7:7-13 “律法是公義聖潔的”: 律法叫人死,是因我們的肉體罪性;律法有所不能行(8:3),律法不能拯救罪人,但是律法本身是公平公正的,是屬靈的,是良善的(7:12,14,16)。
(3) 7:14-25 “成聖生活不是靠著遵行律法,乃是靠主耶穌基督”: 新人順服神的律,肉體順服罪的律。成聖生活的靈命爭戰,不可能是回到律法之下,乃是在恩典之下信靠基督,就能脫離肉體罪性的纏鬧。
3.與基督聯合: 使我們稱義與成聖的關鍵
(1)稱義成聖,都不是靠著遵行律法。這是律法主義legalism迷惑信徒,要你努力做好加分積功德,靠著好的表現、好的行為來到神面前。
(2)相反的,自以為已經稱義的人說律法已經廢了,不需要過聖潔生活。這是 “反律法”主義antinomianism欺哄信徒,要你為所欲為,反正已經得救了。
(3)許多信徒不清楚 “與基督聯合”的真理,沒有真正活 “在基督裏in Christ”。因為不清楚自己已經歸屬基督,所以糊里糊塗過日子。
結論:
1.羅馬書6:23結尾說到: 「唯有神的恩賜乃是永生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」。7:1開始以「在基督裏,與基督聯合」來說明我們信徒與律法的關係: 律法在我們生活中的目的與功用。
2.在第6章,使徒保羅使用 “主人與奴僕master and slave”來說明基督徒與罪的關係: 不是罪的奴僕,向罪已死;是義的奴僕,向神活著。在第7章,以 “丈夫與妻子husband and wife”來解釋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: 不在律法之下,向律法已死;歸屬主基督,嫁給主基督(7:4;林後11:2)。
3.第6章說到: 以前是罪的奴僕,結出不潔不法的果子;如今是神的奴僕,結出成聖的果子。第7章說: 以前屬肉體在律法之下,結成死亡的果子;如今歸屬復活的主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(6:21-22;7:4-5)
問題討論:
1.羅馬書第7章的主題為何? 可以分成哪三大段? 這主題與我們基督徒生活有何關係?
2.我們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,這是什麼意思? 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所說的是什麼? 他們錯在哪裡? 你有沒有被這錯誤教訓迷惑過? 你是如何從其中脫離出來?
3.使徒保羅在第6章以 “主人與奴隸”關係來解釋我們與罪的關係,而在第7章以什麼關係來解釋我們與律法的關係? 原因何在? 其中有何異同?
4.第6章(21-22節)論到 “結果子”,第7章(4-5節)也說到結果子,這兩段經文是如何關聯的? 我們基督徒的生活結出怎樣的果子? 是如何結出的?
5. “與基督聯合,在基督裡”,是我們稱義的根基,原因何在? 為何說這也是我們成聖生活的關鍵呢?
6.今日有些信徒糊里糊塗過日子,原因是不清楚自己已經嫁給主基督,是在基督裡的人。你清楚此真理麼? 你是否委身投靠主基督,向他忠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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