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219 [2.2.27b] 罪人的意志,除罪以外一無所有
3/7/2016
羅馬書7:18-25所說的是重生的人裏面的靈命爭戰,並非屬血氣的人本性。有些人用此段經文,來論證世人的本性中有良善部分,是大錯特錯。假如這些人真的認為:人在恩典之外,仍然有微弱的向善意願,則他們如何面對保羅所說的 “我們無法靠自己認知任何真實良善的事”(林後3:5)? 又如何回答主藉著摩西所說的 “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,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”(創6:5;8:21)?
我們應當記住主基督所說的:「所有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」(約8:34)。我們的本性就是罪人,都在罪惡的捆綁之下。既然我們全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,而意志佔心靈的主要位置,則我們的意志必然是遭到最嚴厲的桎梏捆綁。假如人的意志可以在聖靈的恩典之先來向善,則保羅說:「是神在我們心裏運行,使我們立志行事」(腓2:13)就失去意義了。
許多人說人要先 “預備”自己的心,這是胡言亂語,應當揚棄。雖然信徒有時禱告求神使他們的心順從遵行神的律法,如同大衛在許多詩篇中所祈求的,我們必須注意:這禱告祈求的意願,乃來自於神。當大衛禱告求主在他裏面為他造清潔的心(詩51:10),他絕不會將此意願歸功於自己。因此,我們應當記住: “神在萬事上都在你之先,現在你應當趁著還有可能,在他的忿怒臨到你之先悔改。如何做呢?承認你所有的一切,都是從他而來;你無論有何良善,都是他賜給你的;你無論有何邪惡,都是出於你自己”。我們除了罪以外,一無所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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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rch 7, 2016
Sunday, February 28, 2016
DAY 211 [2.2.21] 若無聖靈的光照,人心一片黑暗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211 [2.2.21] 若無聖靈的光照,人心一片黑暗
2/28/2016
使徒保羅論到屬血氣之人,他們是自以為聰明,其實是愚拙的,因他們沒有真實的智慧(林前2:14-16)。這真實的智慧唯獨從神而來。保羅為以弗所人的禱告: 「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,賞給你們」(弗1:17)。我們已經看見: 一切智慧和啟示都是神的賞賜。保羅接著說: 「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」(弗1:18),這表明我們自己原來是盲目的,心中眼睛需要被照明。又接著說「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」,這是表明:人靠自己,無法完全明白神的恩召。
然而那些以人為本的思想家認為:世人的悟性,沒有犯罪墮落並沒盲目,只是魯頓無知,需要知識的教導;所以教導他們讀聖經,就可以解決問題。這樣的說法是胡言亂語。大衛得到神的律法,神的律法包含了一切智慧,可是他知道自己的不足,所以他禱告求主開他的眼睛,「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」(詩119:18)。他這樣禱告表明: 神的話光照人,如同旭日東昇光照大地。然而人心是黑暗的,教導他讀聖經也得不到幫助,因為他看不出其中的奇妙,除非 “眾光之父”(雅1:17)賜給他眼睛或打開他眼睛,他才能蒙光照明白神的話。
沒有聖靈光照 賜下恩光,人心是一片黑暗。主耶穌是獨一無二最佳的老師,眾使徒從他得到正確且完全的教導,然而他們仍然需要真理的聖靈來光照他們的心靈,來明白所領受的真理(約14:26)。所以主耶穌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(徒1:4)。若我們承認自己的缺乏來尋求神,而神應許賜給我們所求的,這就證明我們自己實在是缺乏。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承認:神的恩光照我們多少,我們才能明白神的奧秘多少。人若自以為知道在神啟示之外的事,這就證明他是眼瞎的,而不自知。
DAY 211 [2.2.21] 若無聖靈的光照,人心一片黑暗
2/28/2016
使徒保羅論到屬血氣之人,他們是自以為聰明,其實是愚拙的,因他們沒有真實的智慧(林前2:14-16)。這真實的智慧唯獨從神而來。保羅為以弗所人的禱告: 「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,賞給你們」(弗1:17)。我們已經看見: 一切智慧和啟示都是神的賞賜。保羅接著說: 「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」(弗1:18),這表明我們自己原來是盲目的,心中眼睛需要被照明。又接著說「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」,這是表明:人靠自己,無法完全明白神的恩召。
然而那些以人為本的思想家認為:世人的悟性,沒有犯罪墮落並沒盲目,只是魯頓無知,需要知識的教導;所以教導他們讀聖經,就可以解決問題。這樣的說法是胡言亂語。大衛得到神的律法,神的律法包含了一切智慧,可是他知道自己的不足,所以他禱告求主開他的眼睛,「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」(詩119:18)。他這樣禱告表明: 神的話光照人,如同旭日東昇光照大地。然而人心是黑暗的,教導他讀聖經也得不到幫助,因為他看不出其中的奇妙,除非 “眾光之父”(雅1:17)賜給他眼睛或打開他眼睛,他才能蒙光照明白神的話。
沒有聖靈光照 賜下恩光,人心是一片黑暗。主耶穌是獨一無二最佳的老師,眾使徒從他得到正確且完全的教導,然而他們仍然需要真理的聖靈來光照他們的心靈,來明白所領受的真理(約14:26)。所以主耶穌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降臨(徒1:4)。若我們承認自己的缺乏來尋求神,而神應許賜給我們所求的,這就證明我們自己實在是缺乏。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承認:神的恩光照我們多少,我們才能明白神的奧秘多少。人若自以為知道在神啟示之外的事,這就證明他是眼瞎的,而不自知。
Friday, February 19, 2016
DAY 198 [2.2.9] 早期教父對 “自由意志”論述是真偽參半,我們遵照聖經來分辨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8 [2.2.9] 早期教父對 “自由意志”論述是真偽參半,我們遵照聖經來分辨
2/15/2016
早期教會的神學家對於 “自由意志”的論述,除了奧古斯丁之外,都是語焉不詳或是眾說紛紜。他們的著作對此課題都是模糊不清,所以敬虔的信徒不能從他們得到確實的幫助。如果聽從他們的意見,則必會墜入五里霧之中。有時他們教導說:人失去了自由意志的能力,只有投靠恩典得著庇護;有時他們又說:人有自由意志作為武器自救。總的來說,雖然他們的教訓模糊不清,然而總是不會高舉人的美德,乃是將人的美善歸功於聖靈。
以下引用早期教父所說的,作為例證:“我們不應該以任何事自誇,因為我們一無所有。這表明人既然喪盡一切,必須學習完全倚靠神。…生命樹預表主基督,凡是摘吃這樹上果子的,必永遠活著;分別善惡樹預表意志的選擇,凡吃這樹上果子的,失去了神的恩典,必定死。…每一個人的本性都是罪人,也全然是罪人。…若在我們裡面沒有良善,若人從頭到腳都是罪人,若他不可以試驗自己意志能作多少的罪惡,則怎麼可以將善工是神人合作,均分功德呢?”他們所說的顯示他們都知道罪人不能倚靠自己。然而他們卻沒有像奧古斯丁一樣,清楚傳講真理,既不含糊也不矛盾。
總而言之,早期教父有時高舉人的自由意志,甚至自相矛盾自砸腳跟。然而他們的用意主要是教導人徹底放棄對自己美德的確信,並且主張人的一切力量唯獨在於神的恩典。至於中世紀經院哲學家,他們多受希臘哲學的影響,更是偏離聖經。我們在閱讀他們的著作時,必須按照聖經真理來分辨。我們若是跟隨世俗哲學,就會如同他們一樣掉入似是而非的陷阱中。唯有聖經是我們判斷萬事萬物的準繩,腳前的燈路上的光。屬靈的人要倚靠聖經,才能明白真理分辨萬事(提後3:16-17;詩119:105;羅2:14-16)。
DAY 198 [2.2.9] 早期教父對 “自由意志”論述是真偽參半,我們遵照聖經來分辨
2/15/2016
早期教會的神學家對於 “自由意志”的論述,除了奧古斯丁之外,都是語焉不詳或是眾說紛紜。他們的著作對此課題都是模糊不清,所以敬虔的信徒不能從他們得到確實的幫助。如果聽從他們的意見,則必會墜入五里霧之中。有時他們教導說:人失去了自由意志的能力,只有投靠恩典得著庇護;有時他們又說:人有自由意志作為武器自救。總的來說,雖然他們的教訓模糊不清,然而總是不會高舉人的美德,乃是將人的美善歸功於聖靈。
以下引用早期教父所說的,作為例證:“我們不應該以任何事自誇,因為我們一無所有。這表明人既然喪盡一切,必須學習完全倚靠神。…生命樹預表主基督,凡是摘吃這樹上果子的,必永遠活著;分別善惡樹預表意志的選擇,凡吃這樹上果子的,失去了神的恩典,必定死。…每一個人的本性都是罪人,也全然是罪人。…若在我們裡面沒有良善,若人從頭到腳都是罪人,若他不可以試驗自己意志能作多少的罪惡,則怎麼可以將善工是神人合作,均分功德呢?”他們所說的顯示他們都知道罪人不能倚靠自己。然而他們卻沒有像奧古斯丁一樣,清楚傳講真理,既不含糊也不矛盾。
總而言之,早期教父有時高舉人的自由意志,甚至自相矛盾自砸腳跟。然而他們的用意主要是教導人徹底放棄對自己美德的確信,並且主張人的一切力量唯獨在於神的恩典。至於中世紀經院哲學家,他們多受希臘哲學的影響,更是偏離聖經。我們在閱讀他們的著作時,必須按照聖經真理來分辨。我們若是跟隨世俗哲學,就會如同他們一樣掉入似是而非的陷阱中。唯有聖經是我們判斷萬事萬物的準繩,腳前的燈路上的光。屬靈的人要倚靠聖經,才能明白真理分辨萬事(提後3:16-17;詩119:105;羅2:14-16)。
DAY 199 [2.2.10] “自由意志”論總是竊奪神的榮耀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9 [2.2.10] “自由意志”論總是竊奪神的榮耀
2/16/2016
任何人若知道自己是悲慘敗壞、赤身露體、貧窮羞恥,而徹底謙卑下來,就是最清楚認識自己的人。人只要知道自己的缺乏必須在神裡面重新得回,則越是謙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,越是對自己有益。人若是稍微自誇一點,以為自己尚有可誇之處,則必然會得意忘形,竊奪神的榮耀,而大大犯罪得罪神。的確,這樣的私慾侵入我們心中,想要迫使我們在自己裡頭尋找自鳴得意之處,而不再倚靠神。每當這樣的時候,讓我們記住這樣的思想是來自撒但的建議,他試探我們的始祖,要他們 “如神能知道善惡”(創3:5)。既然這是來自惡者的試探,要人高舉自己,讓我們不給敵人留地步。這真是包著糖衣的毒藥:你可以擁有如此大的能力,可以完全倚靠你自己!
為了不被此虛妄的迷信欺哄,讓我們用許多重要經文來抵擋此試探,這些經文使得我們徹底謙卑下來:“依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主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”(耶17:5); “他不喜悅馬的力大,人的腿快,主耶和華喜悅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”(詩147:10-11); “疲乏的,他賜能力,軟弱的,他加力量。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,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,但那等候主耶和華的,必從新得力”(賽40:29-31)。這些經文都有一共同目的: 我們若盼望神施恩給我們,則絲毫不可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。因為神 “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”(雅4:6;彼前5:5;箴3:34)。
我們也將以下的應許存記在心:“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,江河澆灌乾旱之地”(賽44:3); “你們一切乾渴的,都當就近水來”(賽55:1)。這些經文都見證: 除非人因認清自己的貧乏而對自己絕望,人就不能領受神的恩福。我們也絕不可忽略其他經文,例如以賽亞書的一節:“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,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。主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”(賽60:19)。當然在今世,主不會將日月的光照挪去,不給他的僕人,但因為他喜悅在兒女身上唯獨彰顯他的榮耀,所以他呼召他們不要倚靠他們認為最傑出的受造之物(日月)。
DAY 199 [2.2.10] “自由意志”論總是竊奪神的榮耀
2/16/2016
任何人若知道自己是悲慘敗壞、赤身露體、貧窮羞恥,而徹底謙卑下來,就是最清楚認識自己的人。人只要知道自己的缺乏必須在神裡面重新得回,則越是謙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,越是對自己有益。人若是稍微自誇一點,以為自己尚有可誇之處,則必然會得意忘形,竊奪神的榮耀,而大大犯罪得罪神。的確,這樣的私慾侵入我們心中,想要迫使我們在自己裡頭尋找自鳴得意之處,而不再倚靠神。每當這樣的時候,讓我們記住這樣的思想是來自撒但的建議,他試探我們的始祖,要他們 “如神能知道善惡”(創3:5)。既然這是來自惡者的試探,要人高舉自己,讓我們不給敵人留地步。這真是包著糖衣的毒藥:你可以擁有如此大的能力,可以完全倚靠你自己!
為了不被此虛妄的迷信欺哄,讓我們用許多重要經文來抵擋此試探,這些經文使得我們徹底謙卑下來:“依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主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”(耶17:5); “他不喜悅馬的力大,人的腿快,主耶和華喜悅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”(詩147:10-11); “疲乏的,他賜能力,軟弱的,他加力量。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,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,但那等候主耶和華的,必從新得力”(賽40:29-31)。這些經文都有一共同目的: 我們若盼望神施恩給我們,則絲毫不可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。因為神 “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”(雅4:6;彼前5:5;箴3:34)。
我們也將以下的應許存記在心:“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,江河澆灌乾旱之地”(賽44:3); “你們一切乾渴的,都當就近水來”(賽55:1)。這些經文都見證: 除非人因認清自己的貧乏而對自己絕望,人就不能領受神的恩福。我們也絕不可忽略其他經文,例如以賽亞書的一節:“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,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。主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”(賽60:19)。當然在今世,主不會將日月的光照挪去,不給他的僕人,但因為他喜悅在兒女身上唯獨彰顯他的榮耀,所以他呼召他們不要倚靠他們認為最傑出的受造之物(日月)。
DAY 200 [2.2.11] 真正的謙卑,是將榮耀唯獨歸給神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200 [2.2.11] 真正的謙卑,是將榮耀唯獨歸給神
2/17/2016
哲學的真正根基就是謙卑。正如奧古斯丁所說:“一演說家被問到演說的主要原則為何,他回答說:“第一原則是傳講,第二原則也是傳講,第三原則還是傳講。如果你問我甚麼是基督信仰敬虔生活的準則,我總是如此回答:第一是謙卑,第二也是謙卑,第三還是謙卑”。甚麼是真正的謙卑呢? 奧古斯丁認為: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有些美德,但是禁戒自己不要驕傲自大,這仍不能算是謙卑。唯有當人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貧乏,除了謙卑之外無處可藏身,這才是真正的謙卑。他說:“任何人都不可自誇、奉承自己,因為人若自我中心,就是撒但。人的福氣唯獨從神而來。因為你自己所擁有的,除了罪之外還有甚麼?除去你身上的罪,罪是你自己的,而義是屬於神的”。
奧古斯丁又說:“為何我們假設人的能力是如此強大?其實,人的能力已經受損、破 碎、混亂、喪失了。我們所需要的是真實的悔改認罪,不是虛偽的辯護。任何人知道自己一無所有,也不能從自己得到幫助,他裡面的武器就折斷了,爭戰就止息了。所有不虔不義的武器都必須摧毀、破碎、焚燒。你必須不再自救,不再尋求自助。你自己越是軟弱無力,就越得著主的恩典拯救”。奧古斯丁在解釋詩篇70篇時,勸戒我們不可自以為義,使得我們可以認識神的義。神施恩典給我們,要叫我們知道自己一無所有。我們唯獨倚靠神的憐憫而站立,因為我們自己全然是惡。
我們切不可以為自己有權與神爭辯,好像我們將自己的好處歸給了他,要他償還(羅11:34-35)。正如我們的卑微顯出神的尊貴榮耀,我們承認自己的卑微,就在他的憐憫中得醫治。我們不是勸告那些不信的人要勉強自己聽從;也不是勸告那些認為自己有能力的人,為要成為真正的謙卑,最好不要注意自己的長處。我們乃是要求這樣的人:脫離自戀與野心的疾病,這疾病弄瞎了他的心眼,使他自視過高,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(加6:3;羅12:3)。唯有透過聖經的明鏡,忠實照出人的本相,人才能正確的認識自己的卑微光景(雅1:22-25)。
DAY 200 [2.2.11] 真正的謙卑,是將榮耀唯獨歸給神
2/17/2016
哲學的真正根基就是謙卑。正如奧古斯丁所說:“一演說家被問到演說的主要原則為何,他回答說:“第一原則是傳講,第二原則也是傳講,第三原則還是傳講。如果你問我甚麼是基督信仰敬虔生活的準則,我總是如此回答:第一是謙卑,第二也是謙卑,第三還是謙卑”。甚麼是真正的謙卑呢? 奧古斯丁認為: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有些美德,但是禁戒自己不要驕傲自大,這仍不能算是謙卑。唯有當人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貧乏,除了謙卑之外無處可藏身,這才是真正的謙卑。他說:“任何人都不可自誇、奉承自己,因為人若自我中心,就是撒但。人的福氣唯獨從神而來。因為你自己所擁有的,除了罪之外還有甚麼?除去你身上的罪,罪是你自己的,而義是屬於神的”。
奧古斯丁又說:“為何我們假設人的能力是如此強大?其實,人的能力已經受損、破 碎、混亂、喪失了。我們所需要的是真實的悔改認罪,不是虛偽的辯護。任何人知道自己一無所有,也不能從自己得到幫助,他裡面的武器就折斷了,爭戰就止息了。所有不虔不義的武器都必須摧毀、破碎、焚燒。你必須不再自救,不再尋求自助。你自己越是軟弱無力,就越得著主的恩典拯救”。奧古斯丁在解釋詩篇70篇時,勸戒我們不可自以為義,使得我們可以認識神的義。神施恩典給我們,要叫我們知道自己一無所有。我們唯獨倚靠神的憐憫而站立,因為我們自己全然是惡。
我們切不可以為自己有權與神爭辯,好像我們將自己的好處歸給了他,要他償還(羅11:34-35)。正如我們的卑微顯出神的尊貴榮耀,我們承認自己的卑微,就在他的憐憫中得醫治。我們不是勸告那些不信的人要勉強自己聽從;也不是勸告那些認為自己有能力的人,為要成為真正的謙卑,最好不要注意自己的長處。我們乃是要求這樣的人:脫離自戀與野心的疾病,這疾病弄瞎了他的心眼,使他自視過高,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(加6:3;羅12:3)。唯有透過聖經的明鏡,忠實照出人的本相,人才能正確的認識自己的卑微光景(雅1:22-25)。
Saturday, February 13, 2016
DAY 196 [2.2.7] 罪人犯罪是由自己的意志,但意志並非自由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6 [2.2.7] 罪人犯罪是由自己的意志,但意志並非自由
2/13/2016
中世紀神學家說人有 “自由意志”,其實他們要強調的是: 人的意志是出於自己,不是被強迫的。所以,他們認為: 雖然人是本性敗壞邪惡,被罪奴役,不能不犯罪,然而人是出自自己的選擇來犯罪,所以人的意志還是自由的。他們說人有選擇的自由,並非因為人可以自由選擇向善或向惡,乃是人作出邪惡行為是因自己願意,並非受強迫。這樣的解釋言之有理,然而問題在於:既然罪人的 “自由”只能選擇向惡,為何高舉這樣如此微不足道的 “由自”而貼上冠冕堂皇的名稱 “自由”呢?
人犯罪不是被強迫的,犯罪是出於自己的選擇,然而罪人的意志被罪捆綁,只能選擇向惡行惡。罪人既然不能不犯罪,卻說人仍有 “自由”,這是什麼高貴的自由啊? 這些經院哲學家在玩弄文字遊戲,我們不應該在字詞上爭論,因為這些爭論混亂危害教會,只有百害無一利!我們絕對不可使用這些荒謬的用詞,特別是牽連邪惡致命的錯誤。
當人們聽見人有 “自由意志”的說法,絕大多數的人立刻想到的是: 人是自己心智與意志的主人,能用自己能力來向善或向惡。這就否認了人的意志也全然敗壞的事實。雖然有人說,如果繼續不斷警告人們不要誤解此詞的含意,則這種危險可以避免。但是人心已經敗壞,自願傾向虛假,長篇大論所教導的真理,也抵不過一個用詞所導出的錯謬。罪人有所謂的“自由意志”,此用詞帶來的危害,從我們的經驗可確實看出。中世紀經院哲學家,忽略了早期教父對此課題的解釋內容;他們只是依照 “自由意志”的字源意義,卻自以為是的誤用曲解,如此自信導致毀滅性的後果。
DAY 196 [2.2.7] 罪人犯罪是由自己的意志,但意志並非自由
2/13/2016
中世紀神學家說人有 “自由意志”,其實他們要強調的是: 人的意志是出於自己,不是被強迫的。所以,他們認為: 雖然人是本性敗壞邪惡,被罪奴役,不能不犯罪,然而人是出自自己的選擇來犯罪,所以人的意志還是自由的。他們說人有選擇的自由,並非因為人可以自由選擇向善或向惡,乃是人作出邪惡行為是因自己願意,並非受強迫。這樣的解釋言之有理,然而問題在於:既然罪人的 “自由”只能選擇向惡,為何高舉這樣如此微不足道的 “由自”而貼上冠冕堂皇的名稱 “自由”呢?
人犯罪不是被強迫的,犯罪是出於自己的選擇,然而罪人的意志被罪捆綁,只能選擇向惡行惡。罪人既然不能不犯罪,卻說人仍有 “自由”,這是什麼高貴的自由啊? 這些經院哲學家在玩弄文字遊戲,我們不應該在字詞上爭論,因為這些爭論混亂危害教會,只有百害無一利!我們絕對不可使用這些荒謬的用詞,特別是牽連邪惡致命的錯誤。
當人們聽見人有 “自由意志”的說法,絕大多數的人立刻想到的是: 人是自己心智與意志的主人,能用自己能力來向善或向惡。這就否認了人的意志也全然敗壞的事實。雖然有人說,如果繼續不斷警告人們不要誤解此詞的含意,則這種危險可以避免。但是人心已經敗壞,自願傾向虛假,長篇大論所教導的真理,也抵不過一個用詞所導出的錯謬。罪人有所謂的“自由意志”,此用詞帶來的危害,從我們的經驗可確實看出。中世紀經院哲學家,忽略了早期教父對此課題的解釋內容;他們只是依照 “自由意志”的字源意義,卻自以為是的誤用曲解,如此自信導致毀滅性的後果。
DAY 194 [2.2.4b] 何謂 “自由意志”? 教會歷史上的看法
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4 [2.2.4b] 何謂 “自由意志”? 教會歷史上的看法
2/11/2016
早期教會的希臘教父,一般都高舉人意志的能力,而所有的神學家對此課題的說法,差異甚大,又搖擺不定,自相矛盾。除了奧古斯丁之外,其他人的著作不能帶給我們確實的教導。到了中世紀的神學家,論到人的本性時,都想要在論述中彰顯自己的聰明,來博得稱讚。所以接二連三每況愈下,最後大家共同說:人只是在感官部分墮落了,理智上毫無玷污,意志也無傷大雅。同時,這句名言也流傳甚廣:“人的自然才能都腐敗了,超自然的也被奪去了”。然而,百人中不到一人明白此句話的真正意義。
這句名言用來表達人性已經墮落敗壞,還算差強人意。但是更重要的問題是:到底人的能力為何? 人還能作什麼? 我們必須仔細小心的查考,人性的每一部分都敗壞了,喪盡一切超自然的恩賜。所以,那些自稱是基督門徒的中世紀神學家,對此課題的論述,太像世俗哲學家了。總的來說,拉丁語系的神學家一直使用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,好像人仍然是正直的。希臘語系的神學家,則不知恥的使用僭越的述詞 “自我能力”,表達人自己仍有能力行善。無怪乎連一般凡夫俗子也被洗腦,相信人裡面仍有自由意志。他們當中自以為有學問的人,也不知到底此自由的範圍有多大。所以,我們必須歸回聖經,根據聖經來查考,認清人性的真相是善是惡。
雖然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重複出現在所有作家中的著述裡,甚少人給它下明確的定義。早期教會中有一定義,為多人所同意:“自由意志是以理智來分別善惡,以意志來選擇善惡”。奧古斯丁進一步定義說: “自由意志是理智與意志的功能,借助恩典就選擇善,沒有恩典就選擇惡”。後來中世紀的神學家說: “意志的自由是不會喪失的,理智的判斷是不會失誤的,所以意志贊同理智所作的抉擇”。也有模糊的說法: “自由意志是為自己保持正直的能力”。經院哲學接受奧古斯丁的定義,因為比較清楚,並且沒有排除神的恩典。他們知道:意志若無恩典,則自己無法成全。但是這些神學家加上自己的意見,想要更佳或更完整的來定義。他們將 “自由的意志”區分開來,說明名詞 “意志”是指理智分別善惡,形容詞 “自由的”是指意志的或左或右。所以他們將 “意志”稱為 “選擇的能力”,此能力來自悟性與情慾的混合,然而是情慾佔上風。總而言之,他們將自由抉擇的能力,擺在理智和意志上。
這些複雜又混亂的說法,顯示出人本思想的自以為是,正是罪人墮落的理性所演繹出的自我認知。受世俗哲學影響的神學家(從早期教會到中世紀),偏離了聖經真理,認為罪人的理性與意志仍是自由的,仍有能力向善。他們實在是瞎子領瞎子,都掉在世俗哲學的坑裡(太15:14)。我們基督徒是新造的人,不可像外邦人哲學家存虛妄的心行事,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要完全依靠聖經來慎思明辨(羅12:2;弗4:17-24)。
DAY 194 [2.2.4b] 何謂 “自由意志”? 教會歷史上的看法
2/11/2016
早期教會的希臘教父,一般都高舉人意志的能力,而所有的神學家對此課題的說法,差異甚大,又搖擺不定,自相矛盾。除了奧古斯丁之外,其他人的著作不能帶給我們確實的教導。到了中世紀的神學家,論到人的本性時,都想要在論述中彰顯自己的聰明,來博得稱讚。所以接二連三每況愈下,最後大家共同說:人只是在感官部分墮落了,理智上毫無玷污,意志也無傷大雅。同時,這句名言也流傳甚廣:“人的自然才能都腐敗了,超自然的也被奪去了”。然而,百人中不到一人明白此句話的真正意義。
這句名言用來表達人性已經墮落敗壞,還算差強人意。但是更重要的問題是:到底人的能力為何? 人還能作什麼? 我們必須仔細小心的查考,人性的每一部分都敗壞了,喪盡一切超自然的恩賜。所以,那些自稱是基督門徒的中世紀神學家,對此課題的論述,太像世俗哲學家了。總的來說,拉丁語系的神學家一直使用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,好像人仍然是正直的。希臘語系的神學家,則不知恥的使用僭越的述詞 “自我能力”,表達人自己仍有能力行善。無怪乎連一般凡夫俗子也被洗腦,相信人裡面仍有自由意志。他們當中自以為有學問的人,也不知到底此自由的範圍有多大。所以,我們必須歸回聖經,根據聖經來查考,認清人性的真相是善是惡。
雖然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重複出現在所有作家中的著述裡,甚少人給它下明確的定義。早期教會中有一定義,為多人所同意:“自由意志是以理智來分別善惡,以意志來選擇善惡”。奧古斯丁進一步定義說: “自由意志是理智與意志的功能,借助恩典就選擇善,沒有恩典就選擇惡”。後來中世紀的神學家說: “意志的自由是不會喪失的,理智的判斷是不會失誤的,所以意志贊同理智所作的抉擇”。也有模糊的說法: “自由意志是為自己保持正直的能力”。經院哲學接受奧古斯丁的定義,因為比較清楚,並且沒有排除神的恩典。他們知道:意志若無恩典,則自己無法成全。但是這些神學家加上自己的意見,想要更佳或更完整的來定義。他們將 “自由的意志”區分開來,說明名詞 “意志”是指理智分別善惡,形容詞 “自由的”是指意志的或左或右。所以他們將 “意志”稱為 “選擇的能力”,此能力來自悟性與情慾的混合,然而是情慾佔上風。總而言之,他們將自由抉擇的能力,擺在理智和意志上。
這些複雜又混亂的說法,顯示出人本思想的自以為是,正是罪人墮落的理性所演繹出的自我認知。受世俗哲學影響的神學家(從早期教會到中世紀),偏離了聖經真理,認為罪人的理性與意志仍是自由的,仍有能力向善。他們實在是瞎子領瞎子,都掉在世俗哲學的坑裡(太15:14)。我們基督徒是新造的人,不可像外邦人哲學家存虛妄的心行事,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要完全依靠聖經來慎思明辨(羅12:2;弗4:17-24)。
Wednesday, February 10, 2016
DAY 191 [2.2.1b-2] 謙卑承認我們的敗壞無能,是對我們有益的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1 [2.2.1b-2] 謙卑承認我們的敗壞無能,是對我們有益的
2/8/2016
人已經犯罪墮落,失去真實的智慧與良善。我們承認此事實,既是榮耀神,也是對我們自己大有益處。因此,那些違背真裡吹捧我們人性的人,其實是給我們的敗壞加上褻瀆。當人說我們要靠自己能力打拼,其實是要我們乘蘆葦升空,等到蘆葦折斷之後立即粉身碎骨。甚至當我們將自己的能力與蘆葦相比時,也是自抬身價!無論虛妄之人如何在這些事上捏造吹噓,都不過是過眼雲煙。所以,這句名言實在有理: “自由意志”沒有被其辯護者所建立,反而是被他們所踐踏。我們首先指出此點是必要的,因為有些人痛恨聽到 “承認人是毫無能力,好叫神的能力覆庇”的道理,認為是危險無益的。然而此真理既是敬虔的根基,也是對我們極有益處。
人靈魂的功能是在心思意念中表達出來。讓我們來考察心思意念所能作的是甚麼。哲學家在基本上看法一致,推測 “理智”是在思想裡,如同明燈照亮一切計謀、如同君王統管意志。他們假定"理智”有神的光照耀,使之能有效的計畫,也具有優越能力施行有效的決定。另一方面,他們也推測 “感官認知”是被知覺的遲鈍與膚淺所局限,所以總是屬地的運作,被低賤之事所纏繞,永不能達到正確的判斷。他們主張 “慾望”如果順從理智,不被感官所臣服,孕育追求良善,持守正道而行,就成形為 “意志”。如果 "慾望"臣服於感官,被感官捆綁,被感官所腐化扭曲,就會墮落為 “情慾”。
按照他們的意見,這些功能 “悟性、感官、慾望或意志(比較通用的名稱)”都坐落在靈魂裡。這些哲學家因此宣稱: 悟性被賦予理智,理智是最佳的指導原則來引導良善幸福的人生,條件是理智必須持守其優越性,又彰顯其天賦的力量。但是他們說:“感官”是低等的本能反應,牽引人進入錯誤與幻想;感官可以被理智的杖馴服、漸漸被理智克服。這些哲學家又說 “意志”是在理智與感官之間,意志擁有自己的權利與自由,可以順從理智,或作貶低自己被感官的暴力控制。其實這些哲學家的說法,正是墮落的人自以為是,猜想人的理智是優越高尚無疑。聖經告訴我們:人的犯罪墮落導致人性徹底的敗壞,人的理智也被罪污染成為黑暗(羅1:21-23;林後4:4;弗2:1-3),罪人的理智也需要重生(弗4:24;西3:10)。
DAY 191 [2.2.1b-2] 謙卑承認我們的敗壞無能,是對我們有益的
2/8/2016
人已經犯罪墮落,失去真實的智慧與良善。我們承認此事實,既是榮耀神,也是對我們自己大有益處。因此,那些違背真裡吹捧我們人性的人,其實是給我們的敗壞加上褻瀆。當人說我們要靠自己能力打拼,其實是要我們乘蘆葦升空,等到蘆葦折斷之後立即粉身碎骨。甚至當我們將自己的能力與蘆葦相比時,也是自抬身價!無論虛妄之人如何在這些事上捏造吹噓,都不過是過眼雲煙。所以,這句名言實在有理: “自由意志”沒有被其辯護者所建立,反而是被他們所踐踏。我們首先指出此點是必要的,因為有些人痛恨聽到 “承認人是毫無能力,好叫神的能力覆庇”的道理,認為是危險無益的。然而此真理既是敬虔的根基,也是對我們極有益處。
人靈魂的功能是在心思意念中表達出來。讓我們來考察心思意念所能作的是甚麼。哲學家在基本上看法一致,推測 “理智”是在思想裡,如同明燈照亮一切計謀、如同君王統管意志。他們假定"理智”有神的光照耀,使之能有效的計畫,也具有優越能力施行有效的決定。另一方面,他們也推測 “感官認知”是被知覺的遲鈍與膚淺所局限,所以總是屬地的運作,被低賤之事所纏繞,永不能達到正確的判斷。他們主張 “慾望”如果順從理智,不被感官所臣服,孕育追求良善,持守正道而行,就成形為 “意志”。如果 "慾望"臣服於感官,被感官捆綁,被感官所腐化扭曲,就會墮落為 “情慾”。
按照他們的意見,這些功能 “悟性、感官、慾望或意志(比較通用的名稱)”都坐落在靈魂裡。這些哲學家因此宣稱: 悟性被賦予理智,理智是最佳的指導原則來引導良善幸福的人生,條件是理智必須持守其優越性,又彰顯其天賦的力量。但是他們說:“感官”是低等的本能反應,牽引人進入錯誤與幻想;感官可以被理智的杖馴服、漸漸被理智克服。這些哲學家又說 “意志”是在理智與感官之間,意志擁有自己的權利與自由,可以順從理智,或作貶低自己被感官的暴力控制。其實這些哲學家的說法,正是墮落的人自以為是,猜想人的理智是優越高尚無疑。聖經告訴我們:人的犯罪墮落導致人性徹底的敗壞,人的理智也被罪污染成為黑暗(羅1:21-23;林後4:4;弗2:1-3),罪人的理智也需要重生(弗4:24;西3:10)。
DAY 192 [2.2.3] 世俗哲學家相信意志是自由的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2 [2.2.3] 世俗哲學家相信意志是自由的
2/9/2016
世俗哲學家高舉理智,想要讓理智作王統管人心。然而根據實際生活經驗,也不得不承認這種理論困難重重。有時人被享樂誘惑而心裡發癢,有時候被虛假的幸福所欺哄,有時候為強烈的情緒所打擊,所以人是被七情六慾所牽引拉拽。世俗哲學家也承認:人們本性所有的微弱之光,很快就被我們的邪念與惡俗所熄滅了。邪情私慾一旦佔據人心,就越發洶湧氾濫不可收拾。他們毫不猶豫地將之比喻為脫韁之野馬;當 “理智”從駕駛座上被拋出馬車外時,馬拉著車放縱狂奔,肆無忌憚。
雖然如此,世俗哲學家還是堅決主張我們有行善與性惡的能力。他們說: 做這事或那事,是看我們如何選擇,不做也是我們的選擇。看來我們似乎是有自由選擇,做想做的事,不做不想做的事。我們可以行善,也可以不行;可以行惡,也可以不行。所以,有些人甚至狂妄至極,誇口說:“我們活著,是神明的賞賜;我們要活得好與道德高尚,則是靠我們自己的本事。因為每個人是靠自己修練道德,所以沒有人會為道德感謝神。我們是因自己的道德被稱讚,並且誇耀自己的美德。如果美德是神的禮物,並非我們自己的,則我們無法自誇了”。他們還說: “幸運要仰賴諸神,然而智慧是靠自己而得”。
總之,世俗哲學家的共同看法是: 理智在人悟性中,足以引導人行義行善;意志順服理智,然而常被感官引誘去行惡。但是既然意志有選擇的自由,不能被攔阻而不隨從理智,理智在萬事上領導意志。這些世俗說法是自相矛盾,卻迷惑人心。聖經提醒我們:“你們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,不照著基督,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,就把你們擄去”(西2:8)。世人不只是感官情慾傾向邪惡,連理智與意志都被罪污染敗壞。所以人們才會執迷不悟,認為自己理智沒有變成虛空昏暗(羅1:21)。
DAY 192 [2.2.3] 世俗哲學家相信意志是自由的
2/9/2016
世俗哲學家高舉理智,想要讓理智作王統管人心。然而根據實際生活經驗,也不得不承認這種理論困難重重。有時人被享樂誘惑而心裡發癢,有時候被虛假的幸福所欺哄,有時候為強烈的情緒所打擊,所以人是被七情六慾所牽引拉拽。世俗哲學家也承認:人們本性所有的微弱之光,很快就被我們的邪念與惡俗所熄滅了。邪情私慾一旦佔據人心,就越發洶湧氾濫不可收拾。他們毫不猶豫地將之比喻為脫韁之野馬;當 “理智”從駕駛座上被拋出馬車外時,馬拉著車放縱狂奔,肆無忌憚。
雖然如此,世俗哲學家還是堅決主張我們有行善與性惡的能力。他們說: 做這事或那事,是看我們如何選擇,不做也是我們的選擇。看來我們似乎是有自由選擇,做想做的事,不做不想做的事。我們可以行善,也可以不行;可以行惡,也可以不行。所以,有些人甚至狂妄至極,誇口說:“我們活著,是神明的賞賜;我們要活得好與道德高尚,則是靠我們自己的本事。因為每個人是靠自己修練道德,所以沒有人會為道德感謝神。我們是因自己的道德被稱讚,並且誇耀自己的美德。如果美德是神的禮物,並非我們自己的,則我們無法自誇了”。他們還說: “幸運要仰賴諸神,然而智慧是靠自己而得”。
總之,世俗哲學家的共同看法是: 理智在人悟性中,足以引導人行義行善;意志順服理智,然而常被感官引誘去行惡。但是既然意志有選擇的自由,不能被攔阻而不隨從理智,理智在萬事上領導意志。這些世俗說法是自相矛盾,卻迷惑人心。聖經提醒我們:“你們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,不照著基督,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,就把你們擄去”(西2:8)。世人不只是感官情慾傾向邪惡,連理智與意志都被罪污染敗壞。所以人們才會執迷不悟,認為自己理智沒有變成虛空昏暗(羅1:21)。
Friday, February 5, 2016
DAY 188 [2.1.10] 罪並非人受造的本性,乃是本性的墮落
2/5/2016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88 [2.1.10] 罪並非人受造的本性,乃是本性的墮落
當我們說人的本性是敗壞邪惡的,不可容讓那些惡人將此歸咎與神。他們從自己的罪性來看神的創造之工,卻不從亞當被造時未墮落腐化的人性來看,真是本末倒置。因此,我們的滅亡是來自我們本性的罪,不是從神而來。因為我們沉淪的原因,完全是因為我們已經從原先的狀態中墮落了。
我們也不可容讓任何人埋怨說:如果神阻止亞當的犯罪,不讓他墮落,豈不是可以作更好的安排來救我們?敬虔的信徒應當厭惡此詭辯,因為這是來自放肆的好奇心。並且,這是有關神旨意計畫預定的奧秘。我們應當根據聖經,記住將我們的滅亡壞歸咎與本性的敗壞,不可指控那創造我們本性的上帝。
的確,我們的敗壞是與本性有關,但是重要關鍵是:這致命的敗壞是來自本性之外,或是從人起初被造時就存在於本性之內。明顯的事實是:這致命傷是經由犯罪而感染的。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抱怨,除了抱怨自己之外。聖經清楚明說此事實,傳道書說:「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,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」(傳7:29)。可見,人的墮落敗壞只應歸咎自己,因為神的恩慈賜給人真理、仁義、聖潔(弗4:24),人卻因自己的愚昧,墮落陷入虛空。
DAY 188 [2.1.10] 罪並非人受造的本性,乃是本性的墮落
當我們說人的本性是敗壞邪惡的,不可容讓那些惡人將此歸咎與神。他們從自己的罪性來看神的創造之工,卻不從亞當被造時未墮落腐化的人性來看,真是本末倒置。因此,我們的滅亡是來自我們本性的罪,不是從神而來。因為我們沉淪的原因,完全是因為我們已經從原先的狀態中墮落了。
我們也不可容讓任何人埋怨說:如果神阻止亞當的犯罪,不讓他墮落,豈不是可以作更好的安排來救我們?敬虔的信徒應當厭惡此詭辯,因為這是來自放肆的好奇心。並且,這是有關神旨意計畫預定的奧秘。我們應當根據聖經,記住將我們的滅亡壞歸咎與本性的敗壞,不可指控那創造我們本性的上帝。
的確,我們的敗壞是與本性有關,但是重要關鍵是:這致命的敗壞是來自本性之外,或是從人起初被造時就存在於本性之內。明顯的事實是:這致命傷是經由犯罪而感染的。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抱怨,除了抱怨自己之外。聖經清楚明說此事實,傳道書說:「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,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」(傳7:29)。可見,人的墮落敗壞只應歸咎自己,因為神的恩慈賜給人真理、仁義、聖潔(弗4:24),人卻因自己的愚昧,墮落陷入虛空。
Wednesday, February 3, 2016
DAY 186 [2.1.8] 原罪的定義與性質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
2/3/2016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86 [2.1.8] 原罪的定義與性質
為了避免誤會與曲解,讓我們根據聖經來定義 “原罪”。原罪是指: 我們本性裡遺傳的敗壞與腐化,散佈於靈魂的所有部分,使得我們先是在神的震怒之下(詩90:7-9),然後在我們裡面生出各樣罪惡,即聖經所說的 “情慾的事”(加5:19)。原罪被稱為 “罪性”是恰當的,從這產生一切的敗壞情慾: 姦淫、偷竊、仇恨、兇殺、荒宴等,聖經稱為 “罪所結的果子”,或直接稱為 “罪”。
因此,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兩點:第一,我們本性的每一部分是如此敗壞扭曲,因這徹底的腐敗,我們在神面前被定罪譴責,這是公義的,因為神所接納的唯有公義、無辜、聖潔。這並非因他人的罪過而受罰,代人受過。我們是因亞當的罪而面對神的審判,然而,我們必須明白這並非說:我們原是無罪而不應受罰,承擔亞當的罪。這乃是說:因亞當的過犯而我們被牽連在咒詛內,他使我們也成為罪人。因亞當的緣故,我們不僅是落入刑罰,並且從他而來的罪污,傳染給我們住在我們裡面,此罪污應當招致刑罰。因此,罪從亞當一人而來,每一個人也因此罪性而成為罪人。所以聖經說:「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」(羅5:12)。眾人都被原罪所吞噬,被原罪所玷污。
因這緣故,嬰兒在母胎內就已經有了罪,這並非別人的罪,乃是他自己的罪。雖然他的罪性尚未結出行為的果子,他已經有罪的種籽在他裡面。的確,他整個人性是罪的種籽,因此這本性是被神厭惡的。所以,在神的眼中這的確是罪,這是公義的,因為若無罪責,則不會被控罪。
第二,要注意:我們裡面的敗壞罪性是永不止息的,不斷的結新果子,就是我們已經提到的 “肉體情慾的事”。如同燃燒的火爐中不斷冒出火焰與火花。也如同泉源不斷湧出水泡。有人將 “原罪”定義為 “理當存在我們裡面的原義,喪失了”,雖然此定義包括了原罪的全面涵義,然而卻未有效的、也未足夠的表達出原罪的權勢與力量。因為我們的本性不僅是缺乏良善,更是惡貫滿盈,滋生不息。有人說原罪是 “強烈的情慾”,然而必須補充說明: 在人裡面的一切,從悟性到意志,從靈魂到肉體,都被此強烈情慾所玷污充斥。簡言之,整個人除了此強烈情慾以外,別無所有(弗2:1-3)。
Monday, February 1, 2016
DAY 179 [2.1.3] 自我認識的兩大問題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79 [2.1.3] 自我認識的兩大問題
1/27/2016
智慧的第一部分是認識上帝,第二部分是認識自己。神的真理教導我們:人必須認識自己。關於此點,一般世人都同意此看法。然而,屬血氣的人認為:當人對自己的悟性與正直頗有自信時,就會勇敢督促自己盡責行善,對抗邪惡,盡己全力追求完美卓越。這樣看來,人似乎對自己認識很清楚。然而,當人根據神的審判標準來省察考驗自己時,就找不到任何事能提升己心來自信。並且他越省察自己,就越發失望灰心,直到完全喪失自信,承認自己裡面毫無良善來引導自己的人生(詩143:2;箴20:9;傳7:20;羅7:18)。
然而,上帝不願我們忘記人原始的高貴,就是他當初賞賜給我們始祖亞當的,原本應該激勵我們熱心追求仁義與良善。因為我們每當想到我們原先的狀態、我們被造的目的,就立刻受激勵來默想永生、企盼神的國(創1:26-27;詩8;弗4:22-24)。這樣的認識,絕不會鼓勵我們驕傲自大,反而使我們對自己失望而謙卑下來。因為,原先的景況是甚麼?我們是從那景況中失落了! 我們被造的目的是甚麼? 我們已經與那目的隔絕了! 所以我們厭倦自己的可憐狀況而悲痛呻吟,並且悲痛中我們嘆息所失去的尊嚴。所以,當我們說人不應當在自己裡面尋找任何得意洋洋之事,意思是人沒有任何理由根據來驕傲自誇。
因此,我們將對自己應有的認識,分為兩部分:第一,人應當思想他被造與領受高貴恩賜的目的,藉此認識來激勵自己默想如何敬拜上帝,思念來生。第二,人應當衡量自己的能力,或更正確的說,自己所缺失的。當人認清自己的缺失,他應當驚惶失措,俯伏在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有。第一部分的思考,叫他認識自己責任的性質;第二部分,認識自己執行責任的能力有多少(耶13:23;弗2:1-3)。
DAY 179 [2.1.3] 自我認識的兩大問題
1/27/2016
智慧的第一部分是認識上帝,第二部分是認識自己。神的真理教導我們:人必須認識自己。關於此點,一般世人都同意此看法。然而,屬血氣的人認為:當人對自己的悟性與正直頗有自信時,就會勇敢督促自己盡責行善,對抗邪惡,盡己全力追求完美卓越。這樣看來,人似乎對自己認識很清楚。然而,當人根據神的審判標準來省察考驗自己時,就找不到任何事能提升己心來自信。並且他越省察自己,就越發失望灰心,直到完全喪失自信,承認自己裡面毫無良善來引導自己的人生(詩143:2;箴20:9;傳7:20;羅7:18)。
然而,上帝不願我們忘記人原始的高貴,就是他當初賞賜給我們始祖亞當的,原本應該激勵我們熱心追求仁義與良善。因為我們每當想到我們原先的狀態、我們被造的目的,就立刻受激勵來默想永生、企盼神的國(創1:26-27;詩8;弗4:22-24)。這樣的認識,絕不會鼓勵我們驕傲自大,反而使我們對自己失望而謙卑下來。因為,原先的景況是甚麼?我們是從那景況中失落了! 我們被造的目的是甚麼? 我們已經與那目的隔絕了! 所以我們厭倦自己的可憐狀況而悲痛呻吟,並且悲痛中我們嘆息所失去的尊嚴。所以,當我們說人不應當在自己裡面尋找任何得意洋洋之事,意思是人沒有任何理由根據來驕傲自誇。
因此,我們將對自己應有的認識,分為兩部分:第一,人應當思想他被造與領受高貴恩賜的目的,藉此認識來激勵自己默想如何敬拜上帝,思念來生。第二,人應當衡量自己的能力,或更正確的說,自己所缺失的。當人認清自己的缺失,他應當驚惶失措,俯伏在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有。第一部分的思考,叫他認識自己責任的性質;第二部分,認識自己執行責任的能力有多少(耶13:23;弗2:1-3)。
2/1/2016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2/1/2016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84 [2.1.6b]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
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,為要堅固敬虔之人相信復活,他清楚顯示:在亞當裡所失去的生命,在基督裡重新得回(林前15:22)。他宣告: 「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」,同時也清楚見證: 我們都感染了罪惡的疾病。因為沒有被罪惡沾染的人是沒有罪咎的,也不會被定罪。保羅在林前15:22後半宣告: 在基督裡重新得回生命的盼望,這更清楚解釋了此節的意義。眾所周知,我們之所以重獲生命,別無他法,唯獨藉著基督將他的義,奇妙的歸算在我們身上。
正如經上說:「心靈卻因義而活」(羅8:10)。所以,「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」這句話的唯一解釋是: 亞當因為犯罪,不僅是自己招致悲慘敗壞,也將我們的本性陷入同樣的滅亡裡。亞當的敗壞並非只是因他一人的罪咎而已,與我們無關。他犯罪墮落陷入敗壞中,也將此敗壞傳染給他一切後裔。
聖經說:「我們眾人就本性而言,都是可怒之子」(弗2:3),所以這顯明我們在母腹中就已經承擔咒詛了。當然,此處所說的 “本性”並非指當初神造人的本性,乃是在亞當裡墮落敗壞的本性。因為若將神當作是死亡的創始者,則是最大的錯誤。所以,是因為亞當如此犯罪敗壞了自己,以至於此罪污從他感染給一切子孫。主基督是屬天的審判官,清楚宣告說:「從肉身生的是肉身」,所有人生來就是邪惡敗壞的(約3:6)。所以,生命之門對所有人都是關閉的,直到我們重生時才開啟;若不重生,就不能進神的國(約3:5)。
DAY 184 [2.1.6b]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
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,為要堅固敬虔之人相信復活,他清楚顯示:在亞當裡所失去的生命,在基督裡重新得回(林前15:22)。他宣告: 「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」,同時也清楚見證: 我們都感染了罪惡的疾病。因為沒有被罪惡沾染的人是沒有罪咎的,也不會被定罪。保羅在林前15:22後半宣告: 在基督裡重新得回生命的盼望,這更清楚解釋了此節的意義。眾所周知,我們之所以重獲生命,別無他法,唯獨藉著基督將他的義,奇妙的歸算在我們身上。
正如經上說:「心靈卻因義而活」(羅8:10)。所以,「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」這句話的唯一解釋是: 亞當因為犯罪,不僅是自己招致悲慘敗壞,也將我們的本性陷入同樣的滅亡裡。亞當的敗壞並非只是因他一人的罪咎而已,與我們無關。他犯罪墮落陷入敗壞中,也將此敗壞傳染給他一切後裔。
聖經說:「我們眾人就本性而言,都是可怒之子」(弗2:3),所以這顯明我們在母腹中就已經承擔咒詛了。當然,此處所說的 “本性”並非指當初神造人的本性,乃是在亞當裡墮落敗壞的本性。因為若將神當作是死亡的創始者,則是最大的錯誤。所以,是因為亞當如此犯罪敗壞了自己,以至於此罪污從他感染給一切子孫。主基督是屬天的審判官,清楚宣告說:「從肉身生的是肉身」,所有人生來就是邪惡敗壞的(約3:6)。所以,生命之門對所有人都是關閉的,直到我們重生時才開啟;若不重生,就不能進神的國(約3: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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