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4 [2.2.4b] 何謂 “自由意志”? 教會歷史上的看法
2/11/2016
早期教會的希臘教父,一般都高舉人意志的能力,而所有的神學家對此課題的說法,差異甚大,又搖擺不定,自相矛盾。除了奧古斯丁之外,其他人的著作不能帶給我們確實的教導。到了中世紀的神學家,論到人的本性時,都想要在論述中彰顯自己的聰明,來博得稱讚。所以接二連三每況愈下,最後大家共同說:人只是在感官部分墮落了,理智上毫無玷污,意志也無傷大雅。同時,這句名言也流傳甚廣:“人的自然才能都腐敗了,超自然的也被奪去了”。然而,百人中不到一人明白此句話的真正意義。
這句名言用來表達人性已經墮落敗壞,還算差強人意。但是更重要的問題是:到底人的能力為何? 人還能作什麼? 我們必須仔細小心的查考,人性的每一部分都敗壞了,喪盡一切超自然的恩賜。所以,那些自稱是基督門徒的中世紀神學家,對此課題的論述,太像世俗哲學家了。總的來說,拉丁語系的神學家一直使用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,好像人仍然是正直的。希臘語系的神學家,則不知恥的使用僭越的述詞 “自我能力”,表達人自己仍有能力行善。無怪乎連一般凡夫俗子也被洗腦,相信人裡面仍有自由意志。他們當中自以為有學問的人,也不知到底此自由的範圍有多大。所以,我們必須歸回聖經,根據聖經來查考,認清人性的真相是善是惡。
雖然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重複出現在所有作家中的著述裡,甚少人給它下明確的定義。早期教會中有一定義,為多人所同意:“自由意志是以理智來分別善惡,以意志來選擇善惡”。奧古斯丁進一步定義說: “自由意志是理智與意志的功能,借助恩典就選擇善,沒有恩典就選擇惡”。後來中世紀的神學家說: “意志的自由是不會喪失的,理智的判斷是不會失誤的,所以意志贊同理智所作的抉擇”。也有模糊的說法: “自由意志是為自己保持正直的能力”。經院哲學接受奧古斯丁的定義,因為比較清楚,並且沒有排除神的恩典。他們知道:意志若無恩典,則自己無法成全。但是這些神學家加上自己的意見,想要更佳或更完整的來定義。他們將 “自由的意志”區分開來,說明名詞 “意志”是指理智分別善惡,形容詞 “自由的”是指意志的或左或右。所以他們將 “意志”稱為 “選擇的能力”,此能力來自悟性與情慾的混合,然而是情慾佔上風。總而言之,他們將自由抉擇的能力,擺在理智和意志上。
這些複雜又混亂的說法,顯示出人本思想的自以為是,正是罪人墮落的理性所演繹出的自我認知。受世俗哲學影響的神學家(從早期教會到中世紀),偏離了聖經真理,認為罪人的理性與意志仍是自由的,仍有能力向善。他們實在是瞎子領瞎子,都掉在世俗哲學的坑裡(太15:14)。我們基督徒是新造的人,不可像外邦人哲學家存虛妄的心行事,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要完全依靠聖經來慎思明辨(羅12:2;弗4:17-2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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