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/14/2016 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7 [2.2.8] 罪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
早期教會的教父常常提到 “自由意志”,然而他們會同時說明他們使用此詞的定義。首先,奧古斯丁毫不猶豫的稱意志是 “不自由”的。另外在別處,他也對那些否認意志是由自己的人,表示不滿。他的主要理由是:“不可容讓人否認意志作選擇,作為犯罪的藉口”。他清楚表明: “若沒有聖靈,則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,因為它被私慾捆綁征服”。當意志被邪惡所征服而墮落於其中時,人性就失去了自由。人濫用自由意志作惡,就失喪了自己與自己的意志。因此,自由意志是如此被罪奴役,就沒有任何行義的能力。意志若非被神的恩典釋放,則不是自由的。
在律法的要求之下,人靠自己能力是無法滿足神的公義;但是在聖靈幫助之下,人的意志(是不自由的)被神釋放,才能順從神,滿足神的公義。所以,奧古斯丁總結說: “當初人被造時,領受了自由意志的大能,然而卻因犯罪而失去自由意志”。所以,意志的自由是藉著恩典而存在的。奧古斯丁痛責那些沒有恩典而宣稱自己有自由意志的人:“悲慘的人為何在被釋放之前,竟敢誇口自己有自由意志呢?為何在已經得釋放之後,誇口自己有能力呢?他們沒有留心注意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本身暗示有自由。聖經說: 「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」(林後3:17)。所以,他們身為罪的奴僕,為何他們以自由意志自誇呢? 因為人成為征服他者的奴僕。如果他們已經被釋放,則他們為何自誇,好像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得到釋放?主說: 「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作什麼」(約15:5),難道他們不願意作主的奴僕嗎?”
意志是由自的,然而是不自由的,不受義的約束,卻被罪奴役(羅6:20)。所以,奧古斯丁取笑使用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的人。他教導說: 人是受義約束的,除非人的意志選擇脫離正義;人不能從罪得釋放,除非藉著救主的恩典。奧古斯丁說到人的 “自由”不過是放縱、不受義的約束。他是如此恰當的嘲弄 “自由意志”此詞的空洞,虛有其名。我們應當看明此用詞已經被誤用,如果繼續使用會帶來極大危害。如果徹底放棄使用它,則對教會大有益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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