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199 [2.2.10] “自由意志”論總是竊奪神的榮耀
2/16/2016
任何人若知道自己是悲慘敗壞、赤身露體、貧窮羞恥,而徹底謙卑下來,就是最清楚認識自己的人。人只要知道自己的缺乏必須在神裡面重新得回,則越是謙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,越是對自己有益。人若是稍微自誇一點,以為自己尚有可誇之處,則必然會得意忘形,竊奪神的榮耀,而大大犯罪得罪神。的確,這樣的私慾侵入我們心中,想要迫使我們在自己裡頭尋找自鳴得意之處,而不再倚靠神。每當這樣的時候,讓我們記住這樣的思想是來自撒但的建議,他試探我們的始祖,要他們 “如神能知道善惡”(創3:5)。既然這是來自惡者的試探,要人高舉自己,讓我們不給敵人留地步。這真是包著糖衣的毒藥:你可以擁有如此大的能力,可以完全倚靠你自己!
為了不被此虛妄的迷信欺哄,讓我們用許多重要經文來抵擋此試探,這些經文使得我們徹底謙卑下來:“依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主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”(耶17:5); “他不喜悅馬的力大,人的腿快,主耶和華喜悅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”(詩147:10-11); “疲乏的,他賜能力,軟弱的,他加力量。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,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,但那等候主耶和華的,必從新得力”(賽40:29-31)。這些經文都有一共同目的: 我們若盼望神施恩給我們,則絲毫不可依靠我們自己的力量。因為神 “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”(雅4:6;彼前5:5;箴3:34)。
我們也將以下的應許存記在心:“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,江河澆灌乾旱之地”(賽44:3); “你們一切乾渴的,都當就近水來”(賽55:1)。這些經文都見證: 除非人因認清自己的貧乏而對自己絕望,人就不能領受神的恩福。我們也絕不可忽略其他經文,例如以賽亞書的一節:“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,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。主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”(賽60:19)。當然在今世,主不會將日月的光照挪去,不給他的僕人,但因為他喜悅在兒女身上唯獨彰顯他的榮耀,所以他呼召他們不要倚靠他們認為最傑出的受造之物(日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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