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9, 2016

DAY 201 [2.2.12a] 人因犯罪墮落而喪失屬靈生命,仍然有理智存留,與禽獸有別

「基督教要義」每日靈修版 - Book I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
DAY 201 [2.2.12a] 人因犯罪墮落而喪失屬靈生命,仍然有理智存留,與禽獸有別
2/18/2016

人因為犯罪墮落,他的罪性敗壞了他的自然恩賜(理智、情感、意志),同時喪失了超自然的恩賜(真理、仁義、聖潔)。這超然的恩賜能使亞當在信仰之光照下,過義的生活,經過試驗之後,可以得著屬天的生命與永生之福。所以,當亞當犯罪墮落、離棄神的國之後,同時也喪失了屬靈的(超自然)恩賜,這些是原先賜給他,使他有永生的盼望。

亞當墮落之後,被逐出神的國度,他裏面一切屬於靈魂蒙福的恩賜,都喪失淨盡。這要等到人得到重生的恩典之後,才能恢復。這些恩賜有信心、對神的愛、對鄰舍的愛、渴慕聖潔、熱心行義。這一切都是主基督在我們裏面恢復的,所以都當視為外來的,在我們墮落本性之外。因這緣故,我們說這些恩賜是在人墮落之後喪失的。

另一方面來說,心智的健全、心靈的正直也同時失去了。這是本性(自然恩賜)的敗壞。雖然仍有一些悟性和判斷,與意志一同存留在人裏面,然而我們不能說人的悟性是整全健康的,因為已經變成虛弱與墜入黑暗深淵。人的意志也已經敗壞,這是眾所周知的。

人的理智,是用來分別善惡、明白是非、判斷對錯,這是本性(自然的)恩賜,不可能完全喪失的。但是理智已經局部變弱、局部腐敗,所以成為殘缺不全。聖經說:“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(約1:5)。這告訴我們兩件事實: 第一,人的扭曲敗壞的本性,仍然有少許火花發微弱之光,他還是有理性的人,與野獸有別,因為他還有一些悟性。第二,此微弱之光被極重的昏暗遮蔽擠住了(太6:23),所以無法發生效用(羅1:21-23)。同樣的,人的意志與人的本性不可分離,所以也沒有滅絕淨盡,但是却因被邪情私慾捆綁,不能追求仁義(弗4:17-19, 22-2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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